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所属各普通高中,各民办高中:
为了贯彻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教〔2011〕1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特色高中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市教育局组织了第三批大连市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评选。依据《大连市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考核办法及标准》,在学校自评申报、区市县和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市特色高中评估组通过对申报材料评审和对学校实地评估考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命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高级中学为“人文教育特色高中”;命名大连市第三中学为“创意思维培养特色项目学校”,大连市甘井子区鉴开中学为“科技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大连市旅顺第二高级中学为“美育特色项目学校”,大连市一0三中学为“自主发展力教育特色项目学校”,瓦房店市第八高级中学为“三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为“志趣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庄河市第六高级中学为“励志教育特色项目学校”。
被命名为特色高中的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围绕特色育人目标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与管理,继续完善特色课程体系,构建特色校园文化,创新人才培养方式,丰富学校内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被命名为特色项目学校的各高中要继续完善学校特色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加快特色建设步伐,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高中。
其它未被命名的各普通高中要深化创建特色高中的认识,认真学习借鉴典型学校的创建经验,科学定位学校特色,完善工作方案,创新本校特色建设工作。
市教育局对特色高中和特色项目学校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大连市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考核办法及标准》不定期进行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获得的荣誉称号。(原载大连教育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