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大附中综合素质评价动员报告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从而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发展、立德树人的方向,全面考察学生在德智体美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不只看成绩,还要看学习经历;不只看校内学习,还要看社会实践。这些要求将引导高中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特色多样发展,促进校内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注重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贯穿高中三年,学生每学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高三时进行自我介绍,这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各方面素质。
第三,高校招生过程中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这将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合理。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课改后高校录取的两依据一参考:统一高考+学业水平+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方向性、指导性、客观性、公正性的总体指导原则。辽宁省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细化为四个:一是全面发展,突出特色。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体现高中特色建设。二是关注过程,着眼成长。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健康成长。三是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和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举、简明可用。四是强化监督,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辽宁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含五个方面的内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并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导向。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的重点是学生外显的活动与行为,例如在思想品德方面,要求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在艺术素养方面,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在社会实践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都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分析比较的。
综合素质评价有五个程序:写实记录、录入平台、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主要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用于学生教育,由高中学校使用。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生可以在成长事实的记录中,不断发现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体验成长的快乐。通过定期展示、公示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引导学生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二是用于高校招生,由招生院校使用。高等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具体办法由高校自主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是便于教育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监测的参考依据。
真实性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高校在录取时可以参考的首要前提。我们通过标准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客观数据导入、如实记录行为结果、相关材料公示、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等,保障评价材料真实可信。
辽宁师大附中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辉 任福田
副组长:刘景雨 徐雁 倪俊峰
成员:张世雄、刘捷、魏利、黄静、程谟臣、刘世伟、王绪东、张蕊、刘祥
主要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③负责制订符合校情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细则》;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⑤审定评价公示结果,受理咨询、申诉、质疑和复议申请。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
组长:倪俊峰
成员:王绪东、刘祥、程谟臣、刘世伟、张蕊、娄琦佳、齐宏英、孟芹、王俊梅、王鑫、溪海燕、各班主任
为确保考评过程操作规范,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特明确以下学校层面的职责分工:
①由德育处牵头,教务处、团委、艺体组、心理教师、研究性学习负责人和校医共同组织实施。②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由德育处和团委组织各班主任、研究性学习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③学生学业发展评价由教务处组织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配合。④学生身心健康评价由德育处组织体育老师、校医、心理老师实施,各部门配合。⑤艺术素养的各个方面,由团委组织美术老师、音乐老师实施,各部门配合。⑥社会实践活动由德育处和团委、研究性学习负责人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活动、获取数据,各部门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