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
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办法及其工作原则
一、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
1.市教育局依据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五区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五区。具体办法如下:
A
= ——×某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70%
B
C
某校分得指标数 = ——×某省级示范性高中计划70%
B
A —— 某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B —— 市内五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C —— 某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调整成整数。
2.各区要将分得的每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电脑派位”工作程序为:
①宣布本区分得的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
②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数;
③抽签确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派位顺序;
④以初中为单位,将其分得的指标数平均分配到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
⑤将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数进行“电脑派位”,把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⑥现场宣布派位结果以及各个初中分得的各个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数。
其他区市县比照此办法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招生政策、办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实行阳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长公布以下信息: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以及指标分配数;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以及分得的指标生数;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数。
3.指标到校分配进行电脑派位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个初中学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校代表以及公证人员监督操作的全过程。操作人员要从参会的代表中随机产生。派位产生的指标到校结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学校学生和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