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辽宁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特制订我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
要检查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基本要求
每名党员都要以适当形式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
三、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具体安排
1、学习动员
10月2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说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布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安排,让广大教师党员了解活动进程。
2、开展谈话
10月20-22日,以支部为单位,利用课余时间,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既要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3、撰写材料
10月20-22日,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要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分别撰写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教学党支部要针对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师德建设、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行政支部要结合具体工作,针对服务师生方面存在的差距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每名党员也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形成对照检查提纲。
4、会议评议
10月22日下午,全校各党支部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会议。
首先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批评意见。同时,研究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的措施。
其次,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工作及本人情况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接下来其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
最后,开展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主要内容是评价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结合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进行投票测评,由支部书记统计整理。
5、总结反馈
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6、整理汇总
整理检查如下材料:
(1)支部对照检查材料。
(2)个人对照检查提纲。
(3)支部活动记录本(记录评议过程)。
(4)党员民主测评表。
辽师大附中党总支
2014年10月20日